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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呼吁: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
2025-07-24 09:36:17   来源:华兴时报

  今年,自治区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提交《关于建立健全制度机制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的提案》,针对当前我区农村地区低收入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和发展条件不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仍面临一些问题,从多角度积极建言。

  通过开展相关调研,自治区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了解到,我区不同脱贫地区发展基础参差不齐,一些地区脱贫后虽快速发展,但经济总量、人均收入和建设水平仍然较低。我区脱贫地区农村居民收入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逐渐增大,绝对值差距从2013年的239元扩大到2023年的1057元。2023年全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山区最高盐池县(18053元)和最低海原县(13831元)相差4222元;川区最高兴庆区(23700元)和最低西夏区(17149元)相差6551元;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1.3万元的乡镇共有9个,其中,同心县田老庄乡农民人均收入仅11960元。

  自治区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农民稳定持续增收压力依然较大,作为支柱产业的肉牛、滩羊等畜产品价格低位运行,农资等生产成本居高不下,双重挤压种养业效益。农村改革红利尚未完全释放,财产性收入增长乏力,我区人均财产性收入仅占农民可支配收入的1.1%。目前,我区年人均纯收入1.2万元以下的低收入组脱贫人口有14.6万人;脱贫人口中低收入组与高收入组的收入差距也由2021年1.2万元扩大到2023年1.4万元,低收入组脱贫人口增收形势依然严峻。与此同时,大多数脱贫地区扶贫产业起步较晚,产业基础薄弱,产业链条短、融合度低、融合规模较小。

  提案建议,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考核内容,作为效能目标管理考核重要板块,市、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内容。调整现行自治区财政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按因素法向各地分配的主要方式,建立基于因素法基础上的“多干多补、少干少补、不干不补”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各地工作积极性。建立健全包括易返贫脱贫人口在内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按国家发布的城、乡低收入指导线设置区内不同的城、乡低收入线,依托已有精准识别机制与方法,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识别机制。完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依据实际情况,设计多元化的预警指标,实现区、市、县、乡四级全覆盖,动态追踪尚未纳入社会救助范畴但存在返贫风险的个体或家庭。

  提案还建议,全面梳理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相对困难乡镇情况,在就业、产业等方面进行重点扶持,拓宽农民收入渠道,补齐乡村振兴短板弱项。系统梳理现有产业帮扶措施,将帮扶资源、政策措施等有序转到产业振兴上来,政策支持重点从种养环节转移到农产品加工销售、品牌建设、产业融合等环节,政策支持主体从对农户的支持逐步扩大到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政策支持项目从零散的产业扶贫项目逐步转向脱贫地区比较具有优势的特色产业。 (记者 单 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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